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饶阳警方成功破获“土炼铝”污染环境案 抓获涉案人员10人

2019-03-11 16:30:30 来源:饶阳公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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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,全社会正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为碧水蓝天净土做着不懈的努力。然而,一些不法之徒为了谋取个人私利,以非法手段大肆破坏污染环境,不仅影响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,更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。

犯罪嫌疑人

近日,衡水市饶阳县公安局历经四个多月的缜密侦查,成功破获一起以“土炼铝”方法污染环境的案件,抓获李某雷(男,31岁,高阳县人)、袁某迎(男,55岁,肃宁县人)、冯某军(男,50岁,肃宁县人)等10名涉案人员,查扣废铝灰共计110余吨,极大的震慑了“土炼铝”式污染环境犯罪。


2018年10月份,留楚乡南岩村一个位置偏僻的废弃工厂内出现了多名外地工人,而且在机器的轰鸣声中有大量粉尘四处蔓延,合方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了这个可疑情况。接到派出所民警报告后,饶阳县公安局环安大队随即组织警力对这个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。当民警进入厂区后发现几名工人正在操作两台求灰机进行废铝加工,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铝尘,地面上散布着一层铝灰,大量的废弃铝渣也随意堆放在院中,民警随即控制了现场作业的工人田某涛(男,36岁)、李某彬(男,36岁)、田某宇(男,28岁)、吴某强(男,46岁,以上均为清苑县人),并对土锅台、求灰机等相关生产设备以及110余吨废铝灰进行了查扣。

厂房及废铝灰

根据现场调查以及现场作业工人田某涛等人的陈述,民警初步判断该工厂系一“土炼铝”作坊,该炼铝使用的“土工艺”会产生大量的废铝灰,给空气、土壤造成极大的污染。为及时固定证据,确保案件定性准确,办案民警立即与河北某司法鉴定中心联系,邀请专业鉴定人员再次对该“土炼铝”作坊进行了现场勘查,并提取了部分废铝灰进行鉴定。经鉴定,现场查扣的废铝灰为“危险废物”,属于破坏环境的“危险废物名录”内容之一。随着调查的深入,案情也逐渐清晰,从2018年9月份开始,由饶阳本地人肖某某负责提供生产场地,李某雷、袁某迎、冯某军等三人采取交叉或共同使用该场地的方式,分别雇佣工人进行“土炼铝”加工。

样品及灶台

2018年12月11日,办案民警在高阳县庞家佐乡某村将该“土作坊”经营者之一李某雷抓获。随后,民警多次奔赴沧州、保定等地展开收网行动。截止2019年3月1日,在两个多月时间内,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袁某迎、冯某军、黄某超(男,35岁,肃宁县人)、周某松(男,26岁,肃宁县人)、袁某(男,32岁,肃宁县人)等人先后落网。
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雷、袁某迎、冯某军、黄某超、周某松、袁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,田某涛、李某彬、田某宇、吴某强被依法行政拘留,其他涉案人员正在全力抓捕之中。(吕露 王赞华)



责任编辑:翟一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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